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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 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 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全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全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 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承担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 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检查和监控。

  (五)承担全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

  (六)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 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制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资质管理。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