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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武汉市武昌区金融工作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驻区金融机构为武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二)拟定武昌区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武昌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协调推进华中金融城总部金融聚集区建设。

  (三)统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四)协调区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支持金融业发展和企业上市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指导地方类金融组织和新金融业态发展;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按规定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工具的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协调建立信用共享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六)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延置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武昌区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