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全区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全住房保障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深化全区住房改革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审批全区直管公有住房、自管房单位售房方案;负责全区房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向市房管局提供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房产信息数据;负责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房产权属和产籍档案管理;负责监管房屋测绘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七)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制度。 (八)监督全区房屋安全使用和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区危险房屋管理、督修及防灾抢险。 (九)负责全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 (十)负责全区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 (十一)负责房管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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